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发改委2007第53号令

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发改委2007第53号令

徐冠华

财政部部长:

金人庆

海关总署署长:

牟新生

国家税务总局局长:

谢旭人

二〇〇七年四月十九日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科技规划纲要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决定》,充分发挥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在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