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个比你高三级的因战残疾军人回答你: 自从2005年7月《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实施以后,已经取消了以往在单位的作为在职残疾军人,每年一次或者两次领取保健金;无业、失业和农村的作为在乡残疾军人(本人就是其中之一)每月领取残疾抚恤金(金额应该差不多的)。 2009年不管在职、在乡(已经不区分了)有收入、没收入的残疾军人,9月以前应该领取民政部2008年10月颁布的抚恤金标准 因战 4320 因公 3960 元/年;10月以后就要领取民政部9月颁布的新标准 八级 因战 4970 因公 4550 元/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