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坟地是宅基地?征迁的收益该给谁?

农村坟地是宅基地?征迁的收益该给谁?

死后入土为安一直是我国的风俗传统,在农村,荒山上、耕地中,都有可能立着一座坟墓,但随着人地矛盾的突显,很多地方的坟墓不得不被平,2012年河南周口的平坟运动一年平坟300余万座。 其中有两个问题特别突出,一是坟地究竟属于谁?二是平坟后带来的经济利益能不能弥补对民俗的破坏?

首先农村的土地都是集体所有的,坟地也是,因此坟地应该是农村集体土地中的建设用地。看起来,坟地好像和宅基地的属性相像,一个是人活着的时候住的,一个是去世后住的。但是法律中并没有明确规定。

农村的土地属于村集体,如果村坟地征地的话,由坟地征迁所产生的补偿费用应属于村集体成员。但是坟地对于死者的子孙后代来说具有重大的意义,所以土地征迁补偿款应给其家族成员,具体怎么分配还是由村集体内部来决定的!

再者,不少人认为,能否保护好祖坟,事关家族的兴衰,坟地是维持乡村信仰的纽带,而且从传统的文化上来说,每逢清明、祭日等,人们习惯去坟前祭拜,如果一味的平坟就会破坏乡村、宗族的文化。

河南因为人多地少,为了解决耕地矛盾在2012年开展了风风火火的平坟运动,2012年11月16日,《殡葬管理条例》中民政部门有权对拒不改正违法土葬,建造坟墓行为强制执行的条款,被删除了,这也就意味着,平坟运动必须要经过农民的同意!虽然没有明确说,但是河南的平坟运动停止了!

其实殡葬一直都是我国传统文化风俗的一部分,很受重视,盲目的一刀切平坟,肯定会引起群众的反感,如果是为了发展农村基础建设,真的需要征地,也是小面积的平坟,应当给予补偿。但是如果只是为了复耕,我认为得不偿失,农民自己都不在乎那几平米的地能长出几根庄稼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