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甘肃皇台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经甘肃省人民政府 1998 年 9 月 15 日以甘政函63 号文件批准,由甘肃皇台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丽泽隆科贸公司、上海人民印刷八厂、安阳市长虹彩印企业集团和苍南县迪科技术发展公司共同作为发起人,以发起方式设立。

甘肃皇台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经甘肃省人民政府 1998 年 9 月 15 日以甘政函63 号文件批准,由甘肃皇台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丽泽隆科贸公司、上海人民印刷八厂、安阳市长虹彩印企业集团和苍南县迪科技术发展公司共同作为发起人,以发起方式设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