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应该是北京薩奇马女被刑拘。此人游浮不定按其出生应在武汉,后又移居上海,后又北漂北京。我说这么重口味的腊塌人绝对不是一线城市的,是小地方出来没见世面,不懂修养,刑拘倒是好事,可让她知道什么叫只有妈生,没人教养的孩子要重头学起,不过她再回学校执教,那些学生家长要起哄了,不要没妈教的孩子,拘留所里教的孩子来教纯洁的孩子,否则被教坏了。
这女的是多想出名哦,哪怕是出恶名,我发现只要媒体一曝光,类似事马上出现,情节更恶劣,因为相应的处罚措施不够,规则如果没有相应的处罚措施如同虚设,只约束自觉的人。
这女素质低,不道德应受到社会的谴责,给予罚款和规定的期限限止出行,如禁止座公交车、高铁等,若屡教不改可以加大限止,如出行范围或控制在小区范围内直到改正为止。但是拘留,本人认为滥用执法权,这只是道德层面上的事,并没有危害公共安全也没危害他人,这种处罚真不应该。
确定是刑拘而不是行拘?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从哪个媒体开始的,把行政拘留简称为行拘了,如果不看文字,根本没法和刑拘区别!实际上,通常xing拘都是指的刑拘,就是刑事拘留!而把行政拘留简称为行拘,并不规范,很容易引起歧义。
甭管凤爪女哪的,这次北京警方的处理被全国点赞
她现在在北京应该叫北京“萨其马女”才对。
难道地铁没有清洁工吗?难道人饿了就该饿死在地铁里而不能吃食物吗?如果吃食物就拘留,这是文明社会所为吗?
吃个沙琪玛就刑拘?你惑别个哦,是行拘。
谢谢邀请回答。感觉凤爪女是在自我炒作自己的知名度,公安说是拘留却不说天数,也没有被列入社会征信名单。
这说明她不是一个人在战斗,是一拨人毫无底线地消费社会道德,达到其商业目的。
怎么说呢,对此事没太关注,细节不清楚。从字面上讲,如真因在地铁里吃东西掉一地就刑拘,有点过了。这种人当然讨厌,但应该还不至于需要判刑。当前比较合适的处罚应当是初犯罚款,再犯行政拘留。其实个人比较欣赏新加坡的鞭刑,对于屡教不改的轻微违法行为,应该有适度的肉体惩罚,当然,此类惩罚的实施必须慎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