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省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进一步支持台资企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转发省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进一步支持台资企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转发省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进一步支持台资企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东府办〔2010〕95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现将省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进一步支持台资企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粤府办〔2010〕24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千方百计,促进台资企业快速发展

(一)要加大对台资企业的融资支持。落实《东莞市培育企业上市操作规程》,支持在莞台资企业在大陆境内上市融资,加快推动富邦银行(香港)东莞代表处升格为分行,为我市广大台资企业提供融资服务。落实我市10亿元中小企业和加工贸易企业融资专项资金,鼓励银行加大向我市台资企业贷款投放力度。由市台办牵头,加快推动市台商协会成立担保公司,为台资企业融资提供担保。充分发挥“科技东莞”等专项资金的导向作用,为台资企业发展高新科技产业、新兴战略产业等重点项目给予支持。

(二)要妥善解决台资企业用地历史遗留问题。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节约集约、统筹规划、明晰产权、尊重历史”的原则,落实好《东莞市“三旧”改造实施细则(试行)》、《东莞市已建房屋补办土地权利证书实施细则》和《东莞市已建房屋补办〈房地产权证〉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有序解决好台资企业用地历史遗留问题。

(三)要帮助台资企业解决用工及培训问题。落实《东莞市企业人才入户办法》和《东莞市新莞人职业介绍和职业培训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鼓励企业人才入户,为我市台资企业营造良好的用人留人环境。鼓励企业开展对员工的职业培训,提升台资企业劳动力技能水平。加强政策宣导,指导台资企业提高用工待遇和改善工作生活环境,解决企业用工难问题,建立和谐双赢的劳动关系。

二、扶优扶强,推动台资企业转型升级

(四)要推动台资来料加工企业转变企业形态。把握当前来料加工企业转型政策环境宽松的有利时机,重点跟进资金、技术密集型台资来料加工企业,通过利弊分析引导和成功个案宣传,加强与台资企业高层沟通,推动总部经营决策转变,力求优质台资来料加工企业率先转变形态。落实我市《关于做好东莞市来料加工企业就地不停产转三资企业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政策,继续完善加工贸易转型升级“一站式服务”平台,为台资企业度身制定转型方案,协助办理有关来料加工企业形态转变业务。

(五)要帮助台资企业拓展内销市场。落实《东莞市加工贸易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对台资加工贸易企业开展内销给予资金扶持。进一步扩大“内销集中申报”模式试点,实行“内销集中担保”,积极帮助符合条件的台资企业利用“内销集中申报”模式开展和扩大内销业务。组织台资企业参加我市与大型零售集团搭建的内销平台,实施出口企业内销辅导计划,继续举办多种形式“东莞外贸产品展销”活动;联手阿里巴巴完善“东莞制造”专区功能,推动台资加工贸易企业应用电子商务开拓国内市场。积极组织台资企业参加“外博会”,为台资企业产品进入国内商贸流通领域搭建对接洽谈平台。

(六)加大对台资企业技术进步的支持。引导我市台资企业用好“科技东莞”等相关政策,鼓励台资企业加快科技创新,专利实施及科技成果转化,积极引导和帮扶优质重点台资企业设立研发中心,建立行业性科技创新平台。引导我市台资企业积极培育并大力引进科技咨询服务机构、科技研发机构、科技转化服务机构和科技资源服务机构等,为企业自主创新营造良好配套环境和打造良好的服务平台。定期举办面向台资企业的知识产权知识宣传和培训,让企业了解国内外最新专利信息,明确自主创新方向,增强自主创新能力。

三、强化莞台经贸合作,提升产业质量

(七)强化对台登门招商。要积极整合现有台资企业产业链,有的放矢对台招商选资和开展莞台经贸交流,重点引进台资先进制造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做好现有台资企业增资扩产服务工作,引导更多台资企业把更高技术、更高附加值的研发、制造、营销环节转移或整合到我市。加强台湾现代服务业引进,争取在管理咨询、会展、金融、工业设计、现代物流领域的合作取得新的突破,为我市先进制造业发展提供产业支援。

(八)打造“台博会”精品平台。要认真总结首届东莞台湾名品博览会经验,筹备好第二届“台博会”,进一步扩大展会的影响力,促进莞台经贸交流和两岸文化融合,推动我市台资企业开拓内销市场。同时,借助展会平台,宣传东莞营商环境,增强台商扎根东莞的凝聚力。

(九)加强对台资企业的园区承载。加快建设松山湖台湾产业园,加强对台湾电子信息产业生产及研发等环节的承载,发挥园区对承载重大产业项目、新兴产业的辐射带动作用,深化两地高科技方面的合作交流,将园区打造成粤台交流合作示范区。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年七月八日

印发广东省进一步支持台资企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粤府办〔2010〕24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广东省进一步支持台资企业发展若干措施》业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温馨提醒:请仔细核对内容中的信息,提高防范意识,谨防电信诈骗、高利贷等陷阱,避免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