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级累进税率是否合理?

“在我国,多数人的感觉指向一个事实,劳动形成的收入增长赶不上资本创造的财富增长。与此不相协调的是,从税法规则或者征管层面,资本的税负都低于劳动所得。”金杜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叶永青指出。

7级累进税率是否合理?

这次个税法修订草案迈出综合税制第一步,将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四项收入综合纳税,适用3%到45%的七档超额累进税率。在税率设计上已经为中低收入人群做出减税安排,草案扩大了3%到20%三档低税率级距,从原来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8万元的部分”,扩大到“低于30万元的部分”;较高的三档税率(30%、35%、45%)级距保持不变。

7级累进税率是否合理?

针对劳动所得税负是否偏高,在围绕个税法修订案的讨论中被反复提到。因为个税中的经营所得最高边际税率为35%,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等适用20%比例税率,均低于综合收入最高边际税率。业内人士指出,劳动所得不应成为个税调节的重点,应适当降低综合收入的最高税率。综合考虑个税的调节重点,结合周边国家最高税率,可以考虑降低到40%或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