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动物禁猎大方向没有错,问题是不要有危害人民利益为前题。
如果有冲突应以人民利益为主作适当调整,建议在有人居住和耕作的地方,划分界线,以便当地政府可作出相应处理,对危害人民生命财产的野猪绳之以法,判处死刑。
象棋相信很多人都热衷,其规则象只能走“田”,如今走上热搜的15头大象,大摇大摆行走在田间地头,甚至勇闯闹市,人家是国家“保护动物”,我们动不得,惹不起啊,它要肆意妄为,我们只有防卫的份。
野猪以前可是饭桌上的美味佳肴啊,可如今身份变了,身价涨了,也成了伤不起的“保护动物”,谁动谁坐牢,这下可苦了咱庄家人,破坏农作物还不算,还要跟人较劲,就像当年的日本鬼子,恨之入骨啊,人家头上可有尚方宝剑,动不得呀,可总不能让其如此横行,掠食庄家,伤害老百姓吧?

如今很多农村耕地荒芜,封山禁林,为野猪的繁殖提供了再好不过的自然环境,有些老人甚至害怕单独进山,因为野猪踪影随处可见,随时可能有被袭击的风险,有些野猪甚至跑到房前屋后觅食挑衅,真是得寸进尺,严重危害到人民群众的财产人身安全,影响到人民群众的正常生活,已经到了不得不抵制,不得不采取措施的地步,任其泛滥只会成灾……
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再不破坏有效生态圈的原则下,凡事过犹不及,制定出对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有效措施很有必要,绝不能搞“一刀切”!
严格保护野猪一一让人很不理解:难道是为了观赏?!感觉不对,因为野猪的外貌确实没有多大的观赏价值并且还有较大的危险性。
或许是为了让野猪吃掉蛇类、蛙类等小动物以求达到生态平衡?!认为也不对,虽然部分蛇类有毒,对人类有一定威胁,但致人死亡的情况还是很少的,蛇类控制老鼠有非常积极的作用;蛙类控制害虫的作用也非常明显;为什么要用野猪来对蛇类、蛙类?我弄不懂!
抑或是我们的粮食多得吃不完,一定要让野猪来共享,以达到人与自然的和谐?!觉得还是不对,因为我们每年还在进口粮食!
难道……难道……?!总之,对一刀切严格保护野猪,实在是理解不了!
外国保护野生动物讲的科学保护,我们是盲目的一刀切。其它野生动物需要保护,老夫很理解、很支持。保护野猪,实在不理解!算了,不说了。老夫既怕野猪,还怕保护野猪的人。
我认为在任何时期,人的生存权应该放在首位。无论什么野兽,不管多么稀有,只要威协到人的生命权,必要消灭!
人都没了留这些伤人的野兽干什么?
多地惊现野猪伤人事件,今又有村支书殉职,人猪大战何时是个头?不要紧!反正野猪再多,也伤不到砖家、叫兽的!伤个农民或者是支书有个啥了不起?野生动物还是要保护的,谁也不准伤害它!
现在的农村,基本上成了野生动物的天下,野鸡、野猪、野兔等成群结队,小面积的庄稼你种上以后,基本上就是颗粒无收,都成了它们的食粮,老百姓拿它们也没有办法!赶也赶不走,伤又不能伤!自从有了野生动物保护法,没有人私自可以伤害动物了,这几年野猪野鸡等繁殖太快了,野猪伤人事件也在全国各地频繁发生,损坏庄稼的事就更不用说了!
如果是再这样继续下去,好多农村地区会变成野猪等野生动物的天下,会危胁到人的生存空间了!我们觉得是不是把这些泛滥成灾的动物应该是适当的处理一些了!必竟人的生命是第一位的呀!



无论是任何国家保护动物,如己泛滥成灾,威胁到人的安全生存,生命时,是保护动物呢?还是保护人呢?首先从人道的方面讲,应先保护人的生命安全。没有了人,要动物有什么用吸!国家动物保护部门也应定一些即能保护动又能使人类安全的方法和措施,使人,动物互不相害,和諧生存。
在野猪面前,是人重要还野物重,如果野兽重要,我们还有生存的必要吗,保护野生动物难道非要人付出生命吗,真不懂!
野生动物因为稀有而受到保护,现在犯滥成灾甚至伤人就应将其适度消灭。因为它们己经危胁到人类的生存了,人才是第一位的。
人的生命重要还是保护动物重要0
你说“多地惊现野猪伤人事件”。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理念看,人对野生动物的杀戮伤害事件更是触目惊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