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商用密码测评机构审批服务指南
一、适用范围本指南适用于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商用密码测评机构审批的申请和办理。二、项目信息项目名称: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商用密码测评机构审批子项名称:无审批类别:非行政许可审批(正在履行新设行政许可程序)项目编号:60012三、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147号)第九条:“计算机信息系统实行安全等级保护。安全等级的划分标准和安全等级保护的具体办法,由公安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公通字〔2007〕43号)第一条:“为规范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提高信息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公共利益,保障和促进信息化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三十八条:“信息系统中的密码及密码设备的测评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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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由国家密码管理局认可的测评机构承担,其他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密码进行评测和监控。”《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商用密码管理办法》(国密局发〔2007〕11号)第十一条:“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商用密码测评工作由国家密码管理局指定的测评机构承担。”四、受理机构国家密码管理局五、决定机构国家密码管理局六、审批数量无数量限制七、办事条件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2.产权关系明晰,资产总值不低于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