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3年12月30日梅艳芳因宫颈癌在香港过世,而她留下的巨额遗产却引来其母长达七年的财产纷争。据悉,梅艳芳已立下遗嘱,决定成立遗产基金会管理其手下财产,并负责每月向梅艳芳母亲支付七万港币的生活费。这一决定却让母亲大为不满,在梅艳芳死后,她多次向香港法院提出诉讼,要求拿回女儿的全部财产,但“屡战屡败”,日前终审法院仍维持原判,这表明梅妈再次败诉。 梅妈妈和梅的哥哥跟其遗产基金会争遗产。

2003年12月30日梅艳芳因宫颈癌在香港过世,而她留下的巨额遗产却引来其母长达七年的财产纷争。据悉,梅艳芳已立下遗嘱,决定成立遗产基金会管理其手下财产,并负责每月向梅艳芳母亲支付七万港币的生活费。这一决定却让母亲大为不满,在梅艳芳死后,她多次向香港法院提出诉讼,要求拿回女儿的全部财产,但“屡战屡败”,日前终审法院仍维持原判,这表明梅妈再次败诉。 梅妈妈和梅的哥哥跟其遗产基金会争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