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就是故意!英达究竟触犯了什么法

故意就是故意!英达究竟触犯了什么法

走进美国编辑笔记: “英达洗钱” 风波仍没有平息,该事件的主角虽然是英达,但我们不得不承认,很多人对 “究竟什么行为在美国构成洗钱罪”这一纠结的问题久久无法释怀,很想再搞清楚一些。 对啊,英达分批存入的数额也不算巨大,多数有实力移民美国的家庭恐怕都有挪移外汇的需求, 那么怎么就这么严重,竟然。。。竟然还有坐牢的危险?! 于是,走进美国在准备本文时,特别约稿 美国资深律所--李宝琴律师事务所(Yu, South Associates) ,对关键问题进行了解释,尤其是 “英达究竟怎么触犯了美国的法规? ”这个问题。

【英达近况】 据国内媒体报道,日前,英达现身北京五棵松,助阵儿子英如镝冰球比赛,似乎心情未受影响。随后,英达在接受媒体采访时首度发声,并表示:

【事件回顾】 【李宝琴律师事务所:英达到底触犯了美国的那些法律和规定?】 本部分内容由李宝琴律师事务所授权《走进美国》专栏形式发出。李宝琴律师事务所对英达案件有 更详细的案件 阐述和未来发展预测 (请见本文末):

英达洗钱案——深度解析之白话篇 根据 李宝琴律师事务所(Yu, South Associates) 获得的法庭的”刑事指控书“的指控, 被告英达在2010年3月至2011年12月期间,曾经多次往返与美中之间。被告在此期间,每次入境美国的时候,都携带了3万至7万美元的现金入关,且都如同英达今天刚刚发布的申明中所说的“都有申报”。

英达案件刑事指控书图片 但是该“刑事指控书”也特别提及:被告在2010年3月之前,入境美国时从来没有申报过携带任何现金入关。 按照被告英达申报的数额,在上述一年多的时间内,英达一共携带入境了63万零260美元的现金入境美国。其中,2011年通过拆存的方式,存入了银行34万6千8百元,2012年拆存了11万7千6百元。

英达及其妻子的上述刻意的以刚好低于监管限额的拆分零存行为,是一种违反了美国的法律的联邦罪行。 具体地说,就是违反了”美国联邦法典31章5313节中的第(a)项,即 拆存 。也有媒体翻译成“拆分”, 意思都是指:将大额现金以低于监管限额(1万美金)的小额零星存入银行,以达到逃避监管的行为,是一种通过银行系统来洗白来路不明的现金的犯罪方法。 英达案件刑事指控书图片 这份“刑事指控书”进一步列举了全部50次拆存的时间、地点、帐号、金额等具体细节,并指出:所有这些活动都是违反下列美国联邦法律的犯罪行为:美国法典31章下面的地5324节的(a)(3)和(d)(2),以及联邦法规大全第31章下面的第103节的11条。

得到律师的反馈, 走进美国 编辑特别做了一些功课: 律师提到英达触犯的法律,其中一项应该属于 “银行保密法(BSA,Bank Secrecy Act)”,也称为“货币和对外交易报告法(Currency and Foreign Transactions Reporting Act)” ,它是美国国会在1970年通过的法案,该法案要求在发生洗钱和诈骗案时,美国金融机构要与美国政府合作。银行保密法,除了能使洗钱更难进行外,它还可以防止银行在非法活动中成为无知中介。

为了帮助防止洗钱,银行保密法要求银行如果一个客户在24小时内经过一次、两次或多次相关交易取出超过10,000美元的现金时,就应报告这些交易。现金被定义为美国和其他国家的货币和硬币或某些货币工具,如现金支票、银行汇票、旅行者的支票或汇票。个人支票不是现金。

而如果银行发现某个客户频繁地,分批次的向银行存入低于10,000美元的现金时,他们也会以“怀疑分拆行为”为理由向IRS 上报可疑账户。

并非每个被银行“汇报”的账户都会成为IRS的挖掘对象,谁会被重点调查,完全由IRS掌握的数据分析和更多情报资源来决定。

【处罚不可小觑】 根据 李宝琴律师事务所(Yu, South Associates) 专门负责此类刑事指控案件和辩护律师的法律意见和分析, 上面的这些指控,如果被法庭认可的话,刑罚后果是非常严重的! 因此据律师分析,英达在请教律师团队后,做出非常迅速的反应: 比如媒体上提到的”英达主动放弃了庭审“的机会,尤其是主动放弃几十万美元的财产,并愿意接受法庭5月份还要追加的刑罚等苛刻条件。因为如果联邦政府对他的所有指控全部或者大部分都被法庭接受的话,英达就会有可能面临他难以接受的刑事处罚结果,那么小事化了才是明智的选择。

这个问题,需要根据上面提到的那许许多多的方面来综合评估。所以,未同英达先生约见面谈之前,我们也无法做出准确的判断。不过,根据美国”联邦量刑准则“(FederalSentencing Guideline)和李宝琴律师事务所的刑事辩护律师,以及英达先生所签署同意的”认罪协议书“中的具体规定, 英达先生放弃大陪审团的指控听证会,放弃法庭上为自己辩护的机会,现在也将面临法官根据这个协议所做出的相应的刑罚和刑期方面的量刑宣判了! 根据这个”联邦量刑准则“的相关规定,英达先生的刑罚区间,即便按照现在的”认罪协议“中唯一保留下来的 “意在规避监管的刻意和系统地拆存行为” 这一条,刑罚的最高限度是 十年有期徒刑 ,可以并处刑事罚金,且罚金的最高限额高达2倍的非法收益,或者是 50万美元 ! 后记: 在这里,我们想强调一个“意识误区”,多数人觉得只要钱的来路没有什么问题,那么在美国如何存钱,比如存多少,是否是存现金,似乎没什么大碍。 然而本案名人英达的以身试法足可以清楚验证了美国法律体系的监管力度。面对相对大额资金的流通,请务必咨询专业人士,遵循法律规范,以免留下终生遗憾! 本文部分内容由李宝琴律师事务所授权 《走进美国》专栏 形式发出。 李宝琴律师事务所对英达案件有更详细的文章阐述: 英达洗钱案——深度解析之白话篇 阅读原文请长按以下二维码: 请关注李宝琴律师事务所公众号 YSA-USA-9988 immigrationlaw@usa.net 电话:972-994-9988 地址:1101 Executive Drive, Richardson, TX 75081 网址:yuimmigration.com 本微信内容为走进美国CheerinUS.com原创或综合编译,欢迎转发。未经允许,不得转载!图片版权属于原作者 关注走进美国,我们用心推送北美最实用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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