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应分清不同类型分别准备所列不同材料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户口准迁手续。向迁入地派出所户籍提出迁入申请,得到迁入地派出所的同意迁入。
2、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同意迁出,并开据户籍证明,无违法、违纪证明。当事人可持本人身份证、迁移户口申请书、《户口准迁证》(第二联)和被迁移人《户口簿》到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
3、去户口所在地的用人单位,申请户口迁移,并“借”出当事人的户口卡,开具同意户口迁移的证明;当事人持户口准迁证(第三联)和《户口迁移证》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4、去户口原籍地的村(居)委会出具同意接收户口的证明。
5、带上资料及证件,去户口迁出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开出《户口迁移证》。
6、携带资料,去户原籍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落户手续即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