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工业用电 利用电力作为初始能源从事工业性产品(劳务)的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运用物理、化学、生物等技术进行加工和维持功能活动所需要的一切电力。包括采掘工业、加工工业和修理厂及电气化铁路牵引机车(不论企业经济性质,不论行业和主管部门的归属)其生产经营用电统称为工业用电。 受电变压总容量315KVA以下受电者称为普通工业用电。 受电变压器总容量在315KVA及以上受电者称为大工业用电。 根据广东省物价局和广东省经济贸易局《关于调整峰谷电价的通知的规定,我市从2005年4月1日起,对大工业和普通工业专用变压器用户实行峰谷电价。峰谷电价的时段为: 高峰时段: 14:00-17:00; 19:00-22:00 平时段: 08:00-14:00;17:00-19:00;22:00-24:00 低谷时段: 00:00-08:00 二、商业用电 在流通过程中企业专门从事商品交换(含组织生产资料流转)和为客户提供商业性、金融性、服务性有偿服务,并以盈利为目的的这些经营活动所需的一切电力,称之为商业用电。包括:商业企业(百货商店连锁店、超级商场、信托商店、贸易中心、粮店、货栈、饮食、旅业、照相、理发、洗染、浴池、修理)、物资企业、仓储、储运、旅游、娱乐、金融、房地产业的电力用电及信息业用电。 三、居民住宅用电 城乡居民其住宅中正常的居家生活使用的电力,包括居家的照明、家用电器用电和温度调节用电等(但举办家庭商业、其经营性用电执行商业用电分类)。 四、稻田排灌、脱粒用电 指农场或乡村农户稻田排灌用电包括固定的电动排灌站和临时使用的电动水泵为稻田排水和灌溉使用的电力。 五、非工业用电 经营性的交通运输(除电气化铁路牵引机车)、公路运输、水土运输、民用航空、城市公共交通、装卸、邮电业、建筑安装、地质勘探的生产经营活动使用的电力、医院、文化教育机构、非盈利的传媒机构、政府机关、社团使用电力和市政用电、部队军事用电。 六、农业生产用电 农村、农场或农业生产基地的电犁、打井、灌溉抽水(除稻田排灌用电)、积肥、育秧、捕虫、非经营性农民口粮加工和牲畜饲料加工、种植或栽培果树、蔬菜、植树造林等用电;牲畜饲养、水产养殖以及捕捞等用电。
